檔案從 4月 24th, 2009

碧潭踩天鵝船

星期五, 4月 24th, 2009

自從墾丁天鵝湖踩船之旅後…

葳日日夜夜思思念念著天鵝船…

上個禮拜…葳拔就帶葳來碧潭來踩天鵝船

喬他…開心的咧

只是天鵝上面空間很小…

怎麻拍都是大頭照

照屁股好惹…這件牛仔褲我好喜歡哩

山崖上…有三角泳褲男表演跳水捏

然後是這兩隻黃金獵犬吸引惹大家的目光

主人在踩船…兩隻狗狗跟著跑下來游泳啦

踩著踩著…就黃昏惹

搞笑的血液澎派…愈來愈無法掩飾惹

都是他拔比教的啦





葳拔說他最近搞笑諧星A咖的角色想身成身退惹…

目前努力栽培訓練接班人





 

屁文共欣賞:《聯合晚報》 馬總統家人只好「犧牲小我」

星期五, 4月 24th, 2009

 

屁文共欣賞:《聯合晚報》 馬總統家人只好「犧牲小我」

 

Powercat2009/04/23


氣質出眾又擁有美國籍的馬公主來到台灣,統媒自是需要逢迎拍馬一下,電視上不僅重複播著 Princess Only China Ma (馬唯中) 用流利的英文回答記者問題的片段,屁文也是一篇接著一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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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晚報社論】馬總統家人只好「犧牲小我」 2009/4/21

 

 

馬唯中自美返台,正值國安局提出「特種勤務條例草案」在立院初審。對總統家人該如何保護,馬唯中姐妹住不住中興寓所的「差別待遇」等,都成了立委質詢題目。

 

馬總統自律甚嚴,周美青母女三人也都個性獨立。對照陳水扁時代濫用隨扈,馬總統一家力求「扁規馬不隨」,可想而知。這次的特勤條例,對總統家人保護範圍縮減,馬唯中姐妹只要不和總統父母同住,就可以多「自由」一點;但國安局長卻擔心,這種排除特勤保護的情況「不適當」。

 

特勤保護範圍要怎樣才「適當」,執行層次可能因人而異。陳水扁家人濫用特權,把安全人員當自家雜役,令人印象惡劣。反過來看,周美青母女作風平民化,自己帶狗上醫院、買票看球等等,凡事不假人手,作出開明儉樸的風氣示範。

雖有此對比,但論及國安局特勤保護任務的制度化,還是應回歸「對事不對人」。對元首及家人的保護,多數國家都做到滴水不漏,非因愛戴領袖個人,而是出於國家安全的顧慮。受民主教育的現代人,就算貴為第一家庭成員,可能也不耐煩這種約束,所以好萊塢電影不時演出「公主逃出宮遊玩」的情節。但仔細想想,萬一總統家人被綁架,對總統的決策品質和判斷準確度不會有影響嗎?總統家人只好犧牲一點個人自由,也是不得已的事。

 

我國「歷任」元首人數不那麼多,很多法制化問題還在摸索修正中。像蔣中正時代根本沒有「卸任總統」的問題;到嚴家淦時才訂了「卸任總統禮遇條例」,但因嚴總統任內沒有副總統,所以此一條例竟未把副總統的禮遇包括進去,直到陳水扁時代才補正。現在的陳水扁成了貪汙罪被告,各界覺得對其家人的「供養」很不值得,故對卸任元首禮遇辦法又有諸多檢討。從錯誤中修正學習,也算必經途徑;但從另一角度看,台灣的法治史仍有太多「因人設事」的痕跡,習稱的「某某人條款」正是例證。如果永遠都在因個案而修法,「制度化」就建立不起來,對民主發展不是好事。

 

馬總統家人本來自由自在,現在因特勤保護而行動受限,一定很不習慣。但有誰是生來就「習慣」當總統的呢?只好犧牲小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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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想:

一、馬騜自律甚嚴,所以沒事喜歡吃吃巧克力,到了女校還說看到女學生覺得很興奮,不知道一個六十歲的老人是在興奮啥小?

二、當第一家庭真委屈,已經淪落到要「犧牲小我」的境界了,那請問一下拿特別費支付信用卡費是不是也算犧牲小我的一部份?可以讓我也犧牲一下嗎?

三、馬家出門不濫用隨扈,但是路上的賊頭多到讓人以為要反攻大陸了,有文為證

四、真要建立制度,現在中國國民黨完全執政,就趕快通過吧,別只是打嘴砲。

 

參考資料:

 

2009/4/21 聯合晚報 馬總統家人只好「犧牲小我」

 

 

〔 資料來源: 高雄輪 Powercat 的部落格 | 引用網址

 

 

相關報導 媒體的臉皮

關於「Slavery by Another Name」(另一個名字的奴隸制度)

星期五, 4月 24th, 2009

 


http://www.amazon.com/Slavery-Another-Name-Re-Enslavement-Americans/dp/0385506252/ref=pd_bxgy_b_img_a/182-0777282-1852001#reader

 

關於「Slavery by Another Name」(另一個名字的奴隸制度)

 

 

昆蟲2009/04/24

 

 

昨天在 Wall Street Journal 看到今年的普立茲獎 ( Pulitzer Prize ) 名單,其中的非虛構書籍 ( General Nonfiction ) 得獎的是「另一個名字的奴隸制度 -- 從南北戰爭到二次大戰的黑人再奴隸」 ( Slavery by Another Name: The Re-Enslavement of Black Americans from the Civil War to World War II )

我很喜歡看普立茲獎的名單,它的口味和水準大概都是我可以接受的。常常是我看了得獎名單,然後去書店或圖書館找出來翻一翻,再決定要不要讀。


這一次倒是有點不一樣。我因為對轉型正義的關心,在這本書剛出版的時候,我就從圖書館借回家,花了一些時間閱讀。雖然還蠻喜歡的,但是因為借閱期限和自己時間的限制,我大概只讀了三分之一就拿去還了。算起來,我也有一些進步,現在不只是靠著普立茲獎的書單去找書,更能夠在得獎之前就發現值得閱讀的書籍(雖然沒有讀完),也算是值得我臭屁一下了。


這本書是華爾街日報的一個記者的調查,他發現在美國內戰之後,黑人雖然在法律上已經受到解放。但是,在很多州(尤其是南方),整個政治和社會系統,仍然藉著法律的名目,隨便就將黑人定罪,接著就是送到工廠礦坑去當奴工。這種情形非常普遍。而且,更因為工業時代的到來,這些人的處境,比起南北戰爭以前的遭遇更加惡劣,很多人都是一去就回不來了。


也就是說,在法律和制度面上,黑奴已經被廢除了。但是在執行上,黑人是動轍得咎,隨便就會被抓去當奴工。


這段歷史,假如不是這個記者的發掘,知道的人是少之又少,甚至於可能完全地煙滅。作者找了一些有名有姓的例子,追蹤他們的下落,再用寫小說的方式敘述,使得這些人的遭遇,不再是冷冰冰的統計數字。


按照台灣的說法,這個就是在「撕裂族群」。華爾街日報的記者不顧「族群和諧」,硬是要去挖掘過去黑人被壓迫的歷史,還出了一本「撕裂族群」的書。甚至於,美國最權威的普立茲獎竟然頒發給這種「挑起族群仇恨」的書。


我在美國這麼多年,從來沒有聽過任何人指控對方是「撕裂族群」。甚至於,我連「撕裂族群」的英文用語都找不到。美國社會根本就不在乎「撕裂族群」,他們在乎的是要瞭解過去發生什麼事情。經過瞭解,過去的傷口慢慢就會弭平,族群的和諧才有可能。


再回頭去看台灣,只要是提到這個題目就會被冠上「撕裂族群」的大帽子。甚至於連被壓迫者都會做出「破壞族群團結」、「撕裂族群」這種搞不清內涵的指控。


台灣走的方向和美國完全相反,對於被壓迫者的傷痕不願面對,既得利益者,完全不覺得自己所得到的的利益有何不義。台灣的社會,表面上是族群和諧平等了,但是在實質上卻非如此。


隨便舉個例子,台大政治系當年在國民黨的掌控之下,只有依附於國民黨利益的人才能進入,然後這些人繼續串連,新進入的教授也必須和他們有同樣的意識形態。到了今天,完全沒有改變,學術看不到影子,吹捧國民黨政權依然不變。


台灣人若是不改變對歷史和過去那種馬虎隨便的態度,結果就是「轉型正義」將會永遠只是空談

 

〔 資料來源: 昆蟲Made in Taiwan | 引用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