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供需關係漫談「消費券」(Vouchers)
【Abstract】
MYJ regime decided to issue vouchers to meet the shortage referring to the Supply-Demand model in the days of slow down or even recession. Logically, it is right. As a biggest buyer in an economic system, government is responsible to meet the shortage. Ma regime’s “ Taiwan Loving 12 Construction Project” could play a similar role as vouchers do. However, he seems already forgotten it.
Ma’s regime has mixed up economic objects and welfare goals. Besides bad timing, the vouchers system seems not yet well designed. Most important point is the money is borrowed from the future. Let’s see what will happen.
從供需關係漫談「消費券」(Vouchers)
初生之犢,來講一些「經濟」事物吧!請注意,不是「金融」事物,是「經濟」事物。經濟與金融雖密切相關甚至重疊,卻是很不一樣的。
就從那個「供給與需求」的模型講起。
這個模型是說價格或其他事物會在「供給」(買)與「需求」(賣)的拉鋸中自然的達到均衡點。以「不景氣」來說,就是「需求」突然下降,讓「供給」一時之間無法慢慢取得均衡。這時候,再讓模型取得均衡的方式很簡單就是以人為的力量拉高「需求」。
「誰」來拉高「需求」呢?既然社會中政府最大,那政府就責無旁貸了。政府不救,也可以;稅收減少、人民不爽,如此而已。
拉高「需求」的方式就是「買」。政府的「買」有幾種方式,無論如何,總是要求效果最大,或時效最快速等方向走去。就效果面上說,房屋(包括造橋、鋪路等)的影響層面最廣,需要徵收土地、水泥、鋼鐵、玻璃、木材等等物資。因此,政府總會設計一些公共工程,花錢請人來做。這就是凱因斯的基本想法。
不過,既然房屋也可以到達類似的效果,還有家具、裝潢、電器等需求,因此,政府也可以選擇降低貸款利率,吸引民眾購屋。陳水扁執政時期,印象中有兩次3000億低利首次購屋貸款。那時候建築業不景氣,就這樣透過低利貸款,撐住了景氣。但這是以金融手段,動員民間(個人)的參與來推高「需求」。
其實,馬政府的「愛台12建設」,就是前述政府採購的模式,有一定的「經濟效果」,奇怪的是大家都給忘記了,以為只是一種「政治宣傳」。目前,馬政府的「消費券」也是一種政府的「需求」(買),只是透過人民之手來「買」。這種人民來「買」,有兩個好處,一種是政治上的,人民會大聲說「政府英明」(而不會說笨);另外一個就是,由人民自行選擇「買」的對象,不干涉經濟原本的運作組合,可以說是干擾最少的。同時,人民去「買一點」,速度最快。不必等公共工程的三年、五年完工期。壞處,當然就是「消費性」而不是「資本性」的。若舉債支應「消費性支出」,就會出現「以長支短」的弊端。以個人來說,就是將購屋基金、結婚基金、教育基金等預算,到餐廳吃掉或國外旅遊用光。腦筋正常的人都會覺得不妥。
政府的「買」,也並非萬靈丹,它雖能產生點火的作用,卻無法代替經濟體系正常的消費。
在這種眼光下,「消費券」是一種擴大「需求」的工具,給誰都好(給有錢人也無差),最重要的是使用者的母體要夠大,如此,其消費的樣態才會趨近於母體(整個社會)。當然,也要規定個時限,要不然時間拖長了,效果也稀釋了。
不過,正如前所述,發放「消費券」給民眾,指望的是民眾不變動其日常的消費行為,於是「消費勸」的效果能趨近市場的整體「需求」,其間不勞政府費心。可以說,無論民眾拿消費券去買菜或住飯店,或拿去捐贈(不是抵稅),政府都應該信任那隻「隱形的手」。從這觀點說,「消費券」的消費不應有限制。有了限制,就有了指導,就與信任「隱形的手」的初衷產生背離。
但是,「消費券」可以抵稅嗎?「消費券」是政府意在「花出去的錢」,結果實際上並未「花費」,直接又回到政府口袋。就創造「需求」來說,實在是毫無意義。
另外,有些人會認為就在經濟困難時,應該發「消費券」給低收入戶,從而該有排富的規定才行。這是將「經濟」與「社會福利」混在一起。以亞當斯密或李嘉圖所墊基的經濟學理論體系而言,是基於「科學觀察」,並非基於「道德」。換言之,消費(需求)帶動生產(供給)。若擴大經濟規模是必要的,方法無他,就是鼓勵消費而已。社會福利是對資本主義長期的修正制度,「消費券」是短期點火的資本主義強化手段。兩者可以並行不悖,去不應該混在一起討論。
一位經濟學出身的賴姓立委,質詢時說兩位 從事 老師的雙新家庭,會被行政院的排富條款給排除,質疑政策沒有道理。就「消費券」的發放對象與消費對象不應有條件的前提來說,賴姓立委是對的。然而,老師本身有優厚的待遇,退休也有月退俸而言,以老師作為弱勢,而已弱勢為由質疑排富,卻是隱喻失當的。
政府高官先是為統治目的而展現節儉的風格,後又因經濟需求而帶頭消費。這一來一往的衝突行為,重了道德壞了經濟,為求經濟又壞了道德。現代社會極其複雜,率爾為之,徒見前後不一貫、無中心思想的貧瘠生命。
看到經濟體系出現「需求」缺口,而想增加「需求」的話,動作要快。最好在民眾尚未有感覺時(如今年春天)迅速為之。直接退稅(如香港、美國)或一體「分紅」(如新加坡),都是快速的例子。等到人民逐漸感覺景氣寒冷時,直接給錢,前會拿去存起來不會消費,效果就大打折扣。此時發放「消費券」,只能花不能存,約略是適當的。但是,問題是3600與5000的角力,報章說是到最後一人說了才算。這顯示,並非嚴透過嚴謹的「輸入─產出」的政策分析,令人難以放心。
以舉債而不是動用歲計盈餘的方式為之,就是「寅吃卯糧」而不是嘉惠未來。政策除了價值選擇之外,制度設計與時機也很重要。民進黨力推的退稅,時機已經過了,相對的,馬政府的「消費券」在很多細節還未思慮周詳(如身份、使用場所)就匆促上場,最後不是怨聲載道,就是效果不彰。
宮廷鬥爭,這些「英明」的人是高手;管理社會,卻還要多把勁。
資料來源
雲程的雙魚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