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防中心:遇家暴 家屬心軟姑息

北縣李姓男子酗酒常毆打父母,父母雖向法院聲請3次保護令仍沒用。北縣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主任丁雁琪表示,多是父母一時心軟,不忍心將施暴子女趕出家門所致,她呼籲家屬應主動配合家防中心介入處理,避免家暴悲劇一再上演。

丁雁琪相當肯定法官重判李姓男子,認為可給李姓男子相當警惕,她還建議對於曾有家暴行為又再犯者,法院應在第2次就重判,不要給予施暴者有易科罰金的機會,才能真正有效遏止一再施暴。

丁雁琪說,李姓男子無業又有酗酒習慣,家屬聲請保護令時,可以要求強制施暴者接受戒酒課程及搬離住處,但一般施暴者事後都表現出後悔、懇求家人原諒的態度,常使得家人一時心軟,覺得「家醜不可外揚」,使得施暴者屢犯不改,最後造成保護令無法達到保護被害人的問題。

丁雁琪指出,法院裁定保護令後,許多被害人採取消極態度,認為應給施暴家人改過機會,一再容忍,不願家防中心介入處理,最後演變成嚴重的家暴,使問題更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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